<咕嚕妹~問題追追追>
昨天遇到一位可愛的夥伴,看到稅不著-呼叫暗光鳥部落格上公佈的
【身心障礙者使用牌照稅免稅規定】,急急忙忙跑來詢問咕嚕妹~
《我是持有駕照的身心障礙者,名下有一輛3,000cc自用小客車,
於103年已經辦理免稅,104年是否還要繳使用牌照稅?》
大家要記得104年新規定其免稅金額以2,400cc之稅額為限,
超過的部分就要補徵差額喔!
所以這位夥伴是3,000cc的自用小客車(稅額15,210元),超過2,400cc(稅額11,230元),
所以104年繳納稅額為3,980元(15,210元-11,230元)。
這樣大家都清楚了嗎 (*゚∀゚*)? 有不懂的地方記得詢問咕嚕妹喔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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