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次使用牌照稅免稅新規定的修改重點是:
1.車主與身心障礙者資格、親等及輛數限制
(一)身心障礙者持有駕照者,車輛限其本人所有,每人以1輛為限。
(二)身心障礙者無駕照者,車輛限身心障礙者本人、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,每一身心障礙者以1輛為限。
2.以自用小客車為例,若是持有或使用之免稅車輛,其免稅額以汽缸總排氣量2,400CC車輛之稅額(新臺幣11,230元)為限,超過部分,不予免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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